更新时间:2022.07.22
抢劫罪的未遂的认定是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抢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1、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2
抢劫罪是否未遂的认定,应当以抢劫行为人是否成功劫取公私财物为标准。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连续犯多次抢劫的,应从以下要件来认定: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2、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4、客观上行为人多次抢劫被害人的财产的行为。
抢劫罪既遂标准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客观要件。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
抢劫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 1、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2、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抢劫行为; 3、犯罪行为侵犯的必须是同一客体,即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抢劫金额的多少影响着量刑时间的长短。抢劫数额达到1千元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劫数额超过1千元的,每增加150至25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抢劫数额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1500至25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抢劫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应这样认定抢劫罪:抢劫罪是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抢劫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才能适用缓刑,因为抢劫罪的一般判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是为了实施抢劫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可认定为抢劫罪预备。对于抢劫罪的预备犯,可以比照抢劫罪的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