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以下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以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适用于著作权法。通常来说,著作权属于作者,作品一经产生,作者即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另外的三种情形是法人作品、委托作品和合作作品。法人作品是指员工为完成本职工作或单位分配的任务而形成的作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该作品体现了单位的意志
美术作品著作权具有下列相关权利:作品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以及表演权、放映权、表演权、放映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为了进一步明确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现从反方向列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各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4
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
我国《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作品种类包括: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美术作品的财产权包括下列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法律规定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具体包括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包括财产权中的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改编权、汇编权等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一般是指,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著作权的作品形式等。且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只要已经独立完成创作,即可依法获得著作权。
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人身权和美术作品财产权: 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