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一般要45天下来,最长不超过60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劳动关系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时效是一年。我国对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处理采取仲裁前置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一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关系仲裁一般需要45天。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出结果,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劳务关系的争议并不适用劳动仲裁,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以下劳动争议才适用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该时效可以中止、中断,中断使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使仲裁时效暂停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