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刑事案件没有立案并且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公安机关不需要侦查。对于已过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不应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起诉的,应该撤销案件或者宣判无罪。
计算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方式是: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的算起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提高侦查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我国对侦查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起算,到侦查终结截止,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包含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的期限的。
关于侦查羁押的期限的规定是: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继续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逮捕后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还可以经批准后延长二个月。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侦查羁押期算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
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从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而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继续延长
侦查羁押期限从逮捕之日起开始算,之前的拘留不算其中。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