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下班途中工伤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达到一至四级的可领取伤残津贴,劳动
先治疗,申请工伤认定,争取工伤保险赔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如果不是工伤,不承担责任。
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摔伤的,算工伤,工伤赔偿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等;若是因个人原因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下班途中意外摔伤,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由有关责任人依法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工伤,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康复费等待遇。
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上下班途中,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赔偿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劳动者在下班途中出车祸,如果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算工伤,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单位来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视为工伤。所谓上下班途中指: 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点、经常居住地点、单位宿舍合理的通勤路线; 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