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在认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认定被扶养人时,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经济来源的人,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
是否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有不同做法。当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主张被扶人生活费数万元,但法院不予支持,称该项费用属于间接损失,请教:有法律依据吗?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公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只支持因犯罪因为导致被害的
在抚养法中,那个扶养费在刑事附带民事范围内吗,首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关于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但是,是否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还有不同做法。当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支持
根据扶养人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去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出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年龄不同,计算方式也不同:被扶养人没有达到满十八周岁的,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没有工作能力等等的,计算二十年。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被害人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不了的,可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解决方法: 1、如果被执行人是暂时无力进行赔付的,可以协商沟通分期赔付;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力赔付的,如未来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