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强奸未遂立案不可以撤。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但是被害人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若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之后,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以撤案: 1、经侦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3、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强奸罪起诉的时效为十年。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 2.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强奸属于刑事案件,应由案发地刑侦部门管辖受理,所以,强奸应到案发地刑侦部门报警,而不是派出所。强奸报案需要提供的证据: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等等。
遭到强奸应当报警处理。强奸罪量刑标准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强奸罪的追诉期是二十年。当被害人自被侵犯之日算起,对于本人或相关人员可以在起算之日起20年内起诉追究。对于追诉期限的延长,需要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我国法律对婚内强奸的处理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我国刑法并没有将丈夫使用暴力迫使妻子与其发生性行为作为强奸的一种表现。不过婚内强奸导致当事人身体和精神上损害的可以起诉离婚。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中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 暴力、胁迫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构成强奸罪的,依法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需从重处罚;如果存在刑法规定的情节,则应当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的;多次强奸或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