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权利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转让著作财产权但不能转让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权利。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
著作权法对作品转载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著作权人向报纸、期刊提交的,自稿件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纸通知或者自稿件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通知的,可以向其他报纸、期刊提交同一作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发表后,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等等。
著作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包括: 只允许著作权部分财产权转让; 著作权的转让需要订立书面合同; 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 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 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等规定。
转让著作权一般情况下要交的是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费用。
转让著作权的方式包括:通过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进行转让这种方式,双方还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但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取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