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检察院抗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法庭,监督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法院审理后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判决作出即生效。
检察院的刑事抗诉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必须依法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抗诉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立案审查 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
1.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2.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
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为: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的,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十日;如果一审是裁定结案的,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五日。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院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对于抗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即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
检察院的抗诉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
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 对于检察院做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