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2、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仍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代表法人需要签劳动合同。代表法人即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并不是同一概念,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是否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无劳动关系则不签劳动合同,如存在其他管理职务,参与经营管理提供劳动,构成劳动关系的,则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劳动合同不需要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用人单位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可以自己拟定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国没有终身制劳动合同,只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 2、如果单位因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