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4、客观要件即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我国刑法上规定: (一)、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二)、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处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如下: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
暴力抗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一般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