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
承包方(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设计,并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直至赔偿损失。(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
书面合同。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应该从签约主体(是否有资质)、签约的前提条件(是否需要进行招标)、签约的起由(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方面进行认定。
当事人请求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没有诉讼时效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实质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进行的干预,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约定仲裁的仲裁时应当签订仲裁协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应作以下处理: 1、对于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包括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2、对于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相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纠纷产生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内容有: 一、工程概况。 二、门窗面积,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 五、质量与检验。 六、工程款的支付。 七、保修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无效。施工合同无效的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根据违约条款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但违约条款一般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