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军人的转业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军人的转业费要分段处理。转业费中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的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转业费中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要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确定,有些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时候却不能按照共同财产认定。 2、比如,一方在结婚之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而结婚之前也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那么一般情况下婚后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久属于自然增值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个人财产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这些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时,应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 财产的增值与行为人的婚后行为没有必然联系,即当事人的行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司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并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等。婚前对公司的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
1、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其他应当
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个人财产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这些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时,应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 财产的增值与行为人的婚后行为没有必然联系,即当事人的行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及孳息以外,其余收益形式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增值属于自然增值的范畴,若房产为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及孳息以外,其余收益形式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增值属于自然增值的范畴,若房产为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及孳息以外,其余收益形式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增值属于自然增值的范畴,若房产为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