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双方没登记结婚的,财产按照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理。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处理。未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
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离婚登记: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在我国,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不被法律承认,也就不存在离婚财产。当事人双方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双方可以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双方必须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所需的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出示婚姻状况证明。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含港、澳、台地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中国
二人未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合法婚姻关系,无离婚问题,双方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分手。但是,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没有领取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双方关系将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应当通过诉讼进
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
俩人没登记离婚的办理是: (一)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提起离婚诉讼,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如果双方感情破裂要分开,并不叫离婚,而是解除同居关系。双方虽没有登记结婚,但是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与拥有合法夫妻关系的类似。双方共同财产主要是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分割
一、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
事实婚姻的个人财产分配归个人所有。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买房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算作个人财产: 1、如果房子是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钱为自己的子女去购买的,并且父母把房屋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就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使用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