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
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可以非法拆迁工厂。通过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法,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那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那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会被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政府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仲裁,到法院起诉政府; 2、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有法律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的事由出现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当前社会中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进行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是要签订协议书的。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
拆迁户可以申请信息公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若已过答复期限被申请人仍未向拆迁户公开协议,那么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过法定期限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其行政行为是违法的。有的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为由,拿走拆迁户签
看与政府签订合同的性质来区分对待。 1、若与政府是基于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合同,政府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2、若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征收补偿协议的,政府不履行,可向人
进行协议拆迁时,通常不是政府实施的征收。协议拆迁不是相关政府部门主导的拆迁,而是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