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离婚后,房产不一定要过户,对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
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屋作为重要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房产归属的,一定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1、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以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2、如果是
关于聋哑人离婚,目前《婚姻法》中并没有作单独的规定,因此聋哑人和普通人离婚程序是一样的;首先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可以协议离婚的,则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办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1、如果是双方协商自愿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要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进行调解。如果男女双方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定的判离情形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民法
夫妻双方离婚,属于一方所有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参与分配。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论婚姻持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都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债务的,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进行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
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
房产证上如果是父母的名字,就属于父母房产,未经父母同意,子女是不能随意修改的。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子女如果不是房产证的主
民法典并未直接指出房产继承这一种继承方式。民法典主要规定了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但是关于房产继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主要的法律条文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下来的个人
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签收时生效。实际上,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都可以证明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所以如果已经领取了有效的离婚判决书的,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因为男女双方拿
离婚后不一定要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
离婚后不一定要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
民法典2022年离婚有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