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的。且只要成年、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才具有前述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若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只有子女对父母存在赡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不存在赡养义务。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指子女、孙子孙女等晚辈在物质和生活上对父母、祖父母和其他长辈的照顾和帮助。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供养、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照顾老年父母特殊需要的义务。因此,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赡养、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赡养人不得以放
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具体如下: 1、只要是子女就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该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也应该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也不会因为
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的义务。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有赡养义务,只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儿子和女儿在法律地位上都是一样的,都应当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能因为是女性
儿子与女儿的赡养义务是一样的。儿子与女儿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
生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不可以要求孩子履行赡养义务。子女能够拿出生母确实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证据,就可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应承担下列责任: 1、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 2、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让子女承担支付赡养费的责任。
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通过调解或判
没有。老婆去世,在法律上女婿是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的,同理丈夫去世妻子也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赡养义务只规定了亲生子女、存在收养关系的养子女还有履行了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关系,并未规定女婿或者儿媳的赡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