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仲裁员的工作内容: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与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用人单位裁员要符合的条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他。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裁员不能裁减的人员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 4、
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需要与一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常设仲裁机构,是一个常设仲裁机构。能独立、公平、高效地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民间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无隶属关系,各仲裁组织无隶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1、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员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聘任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人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是指从劳动行政部门专职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员中聘任的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