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所进行的诉讼保全的种类一般包括有: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
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 一、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二、行为保全: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
诉讼保全的作用如下: 1、诉讼保全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了被执行人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债权的请求权,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2、减少或免除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 (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向人民法院提供。 (3)需法院审查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
离婚诉讼保全主要是诉前财产保全。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
诉讼保全提交的材料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8、
保险的话需要看具体保险公司,属于商业行为,法律对其价格无强制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
诉讼保全的申请方式,一般是书面申请。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则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者先行垫付,继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在实务中的作用有:当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错误,应该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者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