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是可以送人,送人的时候必须要满足几点条件: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社会福利机构,指的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办理的慈善机构;确实困难,没有能力抚养
不可以。如果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就必须要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并且切实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抚养权判归该方,但是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抚养能力但是不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你们双方可以办理收养手续,到民政局去办理这个手续。这样就合法了
一、一般收养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
并不是抢走孩子就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孩子跟着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该避免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尽量要和平的与对方谈判,双方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如果一方恶意的抢夺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离婚纠纷中,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可以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考虑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这必然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不利,没有办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养不起孩子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