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可以不赡养的。因为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属于相互独立的法定义务。任何人的主观意愿不会导致法定义务消失。即只要义务人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应该承担赡养责任。 赡养是法定的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先前不抚养的行为而消失,但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未婚或者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那么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
孙子孙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生母即使没抚养孩子,也可以要求孩子履行赡养义务。但是有以下情况的,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
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子女需要尽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不论父母是否承担了抚养义务,只要子女成年就需要对父母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或继子女而言,也并不因为继父与生母离婚,继子女与继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归于消灭,双方之间仍有相互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我国自古以来推崇的都是幼有所养,老有所依,故如果是由有经济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没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力的,应该承担对其祖父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
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 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兄、姐与弟、妹之间互有扶养义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
继子女有赡养义务。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母已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其次,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
没有。《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