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协议是指导缔约双方主体如何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根本指南,对保密内容的判断主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对保密内容的约定。因此,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保密协议》之时,应当在理解“商业秘密'的几大特性的基础上,详细、准
商业秘密包括: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信息等商业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为此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所以一旦侵权了别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如下: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七种: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情形有: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其他
有下列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间的不同是:性质不同。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是一种私权;内容不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主体不同,国家秘
商业秘密的认定和商业秘密罪认定自然是有区别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规,
“商业秘密”第一次是在1979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提出的,在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给它规定了法律特征。 “工作秘密”是在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提出的,告诉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要保守国家秘密之外,还要承担保守工作中
商业秘密是指特定的公司、企业所拥有的关乎其企业发展的、能够为企业经营运转带来利益,同时有采取特定保护手段、制度予以保护的未向外界公开透露的商业经营信息等一系列的秘密。是作为某些特定的企业生存立命,进行核心技术竞争的武器。一般企业会为保护商业
1、限制期限不同。一般而言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是无期限的,而竞业禁止对劳动者的限制一般情况下是指最高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有关的行业。 2、保守商业秘密是法定义务,而竞业禁止是由双方约定的义务。 3、通常保守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不会支付相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