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行纪合同适用范围仅限于代销等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宽。 2.行纪合同的受托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事务既可以用委托人名义,也可以用自己的名义。 3.行纪人一般是专门从事贸易活动,其开业和经营须要经过国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以得知委托人负有向行纪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义务,所以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行纪合同一般属于有偿合同。《民法典》对行纪合同的规定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异同主要体现在: 1、相同之处,即三种合同均为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2、不同之处,即居间服务人员只起到一种媒介作用,并不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
有下列权利:1.索取报酬利。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3.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4.提存和留置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纪律事务的义务; 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力处理行纪事务; 3、报告义务; 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5、合理处理缺陷的义务; 6、交付义务; 7、履行对委托人负责的义务。 根据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除委托人不同意的以外,可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的权利; 2、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3、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留置委托物的权利。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纪律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买、销售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除特定当事人必须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纪律合同中的纪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
行纪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就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和实际情况处理。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