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诉讼的期间一般不会对当事人停止行政强制执行的,但是具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法院予以同意;或者法院认为继续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除外。
行政诉讼不适用时效中止。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时效是能够中止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而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形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在障碍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一般情况下行政行为在诉讼中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
行政诉讼诉的讼时效是能中止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因不可抗力不能向法院起诉;死亡或者终止的;被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人控制等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止。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一般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但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可以停止: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认为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行政诉讼法上诉期限的计算方式为:如果是判决书,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裁定书,当事人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