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分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这三类合同都需要特定的人追认(追认人分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有处分权的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行为
合同效力待定情形包括: 1、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借款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就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要履行根据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而决定。如果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在收到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需继续履行。如果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在收到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的,合同应继续履行。
效力待定的合同情况有: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等。且前述情况应当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才会被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合同。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1、借款合同违法《民法典》关于利率的规定。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在于: (1)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 (2)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