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可能有效,但也有可能无效,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事责任免除的条件是: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违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受害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其他符合约定或法定免责条件的行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包括: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都是经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同意的; 2、免责条款具有规定性,免责条款必须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 3、免责条款具有约束性,合同订立后,一旦出现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和条件时,即可排除或者
1、合同都载明的责任免除。 2、健康险的责任免责条款。 3、意外险的责任免责条款。意外险对人的健康状况没有限制,但对于投保人所从事的职业有一定的要求,一般高危行业、都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属于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示作出,并且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如果免责条款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或者是条款本身存在违反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有以下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4、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