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一般不约定质量保证金,但是具体约定与否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包合同并不是承揽合同,承包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有一点就是定做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在具体的事务完成之后,支付的是报酬。
承揽合同不是必须要约定质量保证金,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的内容包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承揽人无资质,发生受伤事故的,一般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人无资质受伤谁承担责任取决于: 1、承揽方在承揽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应当由自己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 2、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
承揽合同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 2、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3、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有效,承揽人要按时完成工作,保证工作适合定作人的要求,对承揽工作保密。而定作人需要验收、接受工作成果,支付酬金等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不是必须需要书面,承揽合同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是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承揽合同并不一定需要书面形式。承揽合同属于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
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需要验收后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承揽合同是有偿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承揽人共同承揽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1、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由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对交付的工作成果,由共同承揽人共同对定作人负责。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从的关系不同: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有法定解除,如果你们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的,一旦条件成就后合同就解除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合同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