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土地法明确提出补偿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农村宅基地即使确权后也不能继承,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而继承人继承财产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宅基地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兼具身份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也就是说,只要具有某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也就具有了取得、占有宅基地的资格,也有转让、出租等收益资格。户口在与不在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来说,有没有“资格权”,农村户口很
分析如下: 1、由村民按户的形式按户提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申。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
农村农用地转用宅基地需要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建房人出钱购买建房物料、聘请他人建房;建房人完全靠自身技术亲力亲为地建造房屋,就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使后面户口已经迁出,但房屋的权属仍属于建房人。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申请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会对农户的家庭成
变更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需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为:受让方、使用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农村宅基地确权方法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
农村征地时,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详细的了解征收补偿政策,积极参加相关听证会、关注征收公告、发表意见等。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农村宅基地评估是通过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目前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这种方法。是指求取估价的对象在估价时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或者折旧,以此估算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从理论上应该可以采用收益法,收集集体土地类
农村宅基地证的办理如下: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村委会签署意见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资料报县政府审批,给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