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行政法规作为法律的下位法,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中,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则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依法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列情况下可以行政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并且也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而且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
行政强制执行,是由法律这一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种类、范围等内容;而法律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在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会停止执行;但是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税收保全,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是行政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是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的过程中,为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而依法对其财物申请保全的行为,是对当事人财物的暂时性控制行为。
法院可以下列方式来对行政单位强制执行: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应归还的罚款;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罚款;以及公告行政单位拒绝履行的情况等。
行政罚款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而行政处罚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可以通过加处罚款、拍卖、划拨等方式来强制执行;如果行政处罚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1、实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可诉讼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的、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诉讼。但是上述主体一般应在六个月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可以提出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
加处罚金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后,如果是裁判文书已经生效,而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的,则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 1.责令限期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 2.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