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指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的担保公司,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口信用担保公司、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
非融资性担保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担保业务的机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从事民间借贷、委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他兼营业务、其他担保业
融资担保性公司的监管要求如下: 1、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实行前置行政许可制度; 2、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 3、融资担保性公司的其他监管要求。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七)诉讼保全担保; (八)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
不属于违法。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
融资担保牌照是指金融牌照指的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牌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主要概念是指需要省市金融管理办公室的审批取得而建立的、为客户提供担保、在银行进行贷款、是银行重要的合作单位的公司。
融资担保是担保人为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向债权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融资融券维持担保比例,指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融资担保性公司的监管要求: 1.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2.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实行前置行政许可,推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3.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
没有融资性债务,一般是指的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债务性融资需支付本金和利息,能够带来杠杆收益,但是提高企业的负债率。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