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分。 一、行政处分 1.行政处分的定义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违法或违纪行为人员的一种制裁,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 2.行政处分的作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包含了警告,要根据工作的单位性质决定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如果行政机关要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期限一般是两年内。如果行政机关在两年内未发现公司的违法行为,则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如果公司的违法行为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发现该违法行为的,就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在公司设立、组织、运营或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内部财产关系。如公司发起人之间、发起人与其他股东之间、股东相互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在设立、变更、破产、解散和清算过程中所形成的带有经济内容的社会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
行政监察的对象: 1、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公务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中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工作,但非执行公务的人员不是行政监察的对象; 3、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行政赔偿的对象是受以违法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监察的具体对象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法律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是公务员。 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处于追偿对象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