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一般以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房屋所有权。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经登记后发生效力,没有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
房屋采光权的法律依据是: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不容侵犯。采光权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条款,出租人可对转租附加一些必要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 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对价,出租
对于法院已经裁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并不是根据裁定生效判断房屋所有权转移,只有根据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才能判断所有权转移生效。
房屋转租有以下规则,第一,转租需要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第二,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六个月未表示异议,视为其同意转租,不得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不支持;第三,次承租人腾房义务和逾期使用费义
房屋转租有以下规则,第一,转租需要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第二,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六个月未表示异议,视为其同意转租,不得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不支持;第三,次承租人腾房义务和逾期使用费义
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
房屋产权的确认依据是不动产权证。我国对房屋等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房屋的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的归属以物权登记为准,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
房屋的产权时间是永久的,其土地使用权年限则以房产证上的记载为准。 在一般情形下,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可以买。 因为对方如果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无权出卖该房屋,如果购买了该房屋,对于买方而言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