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不可以。新债务重组准则不再强调债务人财务困难和债权人让步,实际上体现新债务重组准则重要思想变化:债务重组属于双方一种资产运作模式。基于债权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运作。
并购不属于债务重组。公司债务重组的期限是六个月,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若未按时提出的,应当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延期偿还债务,但延期后债务人仍然按照原债务的账面价值偿还的,是否属于债务重组?这种情况不属于债务重组。按照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
一.债务重组日的确定债务重组完成日简称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具体描述为:非货币性资产抵偿的债务重组日是指办妥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
债务重组的流程具体有以下这些: 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等; 2、确定债务重组方案;分析债务重组存在的法律风险,排除法律障碍,确定有关重组行动的合法性,策划债务重组方案,确定重组程序
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法典》规定了连带债务人之间享有法定追偿权。虽然规定追偿权人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就某个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而言,追偿权人追偿的范围只限于其未履行的份额,不能超出该份额;如果某个被追偿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
企业重组后的债务由重组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规定企业在合并或分立时,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对重组后企业债务的承担,可以允许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一般来说破产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