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体标准遵照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具体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其中,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受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交通住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设备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停工、工资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拿到工伤保险待遇通知书的三个月之内,在实际生活当中,对工伤保险机构所下发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一般都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该先向工伤保险待遇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的话,15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针对的对象不同。 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 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 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待遇注意的问题有: 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 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 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 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是瞒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准的,之所以有差额本身也是公司在缴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 1、行为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涉案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