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日期是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刑事拘留时间从拘留之时起算。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
1、如果《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x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如:“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
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相关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
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对于拘留的起算时间,一般是公安机关把嫌疑人送到看守所的当天视为刑事拘留的第一天。在移送看守所之前,一般会传唤讯问嫌疑人,并给嫌疑人体检,查明嫌疑人身体条件是否能够被羁押。看守所接收时间一般为刑拘的起算时间。涉及异地羁押的需要移送的嫌疑人,一
刑事拘留一般14天,特别情况下37天。 1、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一
从实施刑事拘留时开始计算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从实施刑事拘留时开始计算的,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是三十七天。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
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拘留开始时间一般是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送到看守所的当天,视为刑事拘留的第一天。在移送看守所前,一般会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身体检查,以了解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被拘留。一般说来,收容所的时间是刑事拘留的开始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刑事拘留一般的情况下是十天,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十四天,如果是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嫌疑的,拘留的时间是三十七天。如果是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的案件,在一般的情况下是拘留十四天,在特殊的情况下是拘留十七天。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刑事拘留之
刑事拘留应该是从拘留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拘留的当天是不计算在期限内的。如果刑事拘留的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话,此时也应该算作是拘留期限完结,而不能因为节假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