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1、要求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按照不同历史阶段对超面积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已有的土地登记成果。 2、要求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应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通过继承房屋等其他
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根据以下三方面确定: (一)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 (二)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临时居住条件; (三)当地政府关于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收回。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批宅基地时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已迁入新居居住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村集体收回。
可以到县级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的只能拥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屋的权利。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审批归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或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法律具有明确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宅基地的审批实行分级审批,先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然后层层提交审批。
宅基地有房产证不能买卖,房屋可以在本村内买卖。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个人不可以进行买卖处分。
202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
老人的宅基地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分家单是生前处分财产,已经分割过户到子女名下财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
农村房屋前后院算是宅基地,当前后院子的面积小于或等于房屋面积时,前后院子都算宅基地面积,也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当院子面积大于房屋面积时,只在院子里取等于房屋面积的面积进行计算,即院子的宅基地面积最多等于房屋面积不能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