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等等。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注销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
(1)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 1、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投保人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过错; 3、该未告知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法定解除 (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二)保险合同订立后,因保险人破产且无偿付能力,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协议解除。又称协议注销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 (2)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我国的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分为以下两种:第一、法定解除。法定解除通常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事项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解除保险合同;第二、意定解除。意定解除又叫作协议注销终止,一般是指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
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对投保人而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
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解除情形: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骗保的; 3、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订立合同时的如实告知义务等情形。
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被保险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收取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被保险人。对于人身保险
保险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约定解除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法定解除是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事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