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如果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据,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法院可直接判决。所以,在理论上检察院建议实刑,最终还是有可能争取缓刑的。
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院是能改的。但是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改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给出的定罪量刑建议,并不能决定最终的定罪量刑。最终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需要人民法院经过庭
量刑建议书可以建议缓刑的,但是不一定法院会这样判。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
检察院只是建议,能不能宣告缓刑,还要看法院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
1、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院是能改的。 2、但是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改变。 3、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提出量刑建议。也就是说,凡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提起公诉的所有案件,都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当然,既然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提出,那么也就意味着,虽然一般应对提起公诉的
1、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院是能改的。 2、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给某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力在人民法院,而不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
检察院量刑建议和法院最终判决有差距,具体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可以存在差距的。因为人民法院拥有最终的量刑权,不一定需要完全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尤其是当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存在不
量刑建议书和实际判刑差距不大。量刑建议书只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参考。实际的判刑还是需要让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定罪量刑。而且检察院量刑建议也是可以有一定幅度的,并不是固定期限。而法院判决的刑期是固定的,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向检察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