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实践合同是民法上对于合同的分类之一,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是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责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与实践合同相对应的是诺成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实践合同又名要物合同,是指缔造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除了满足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以外,还要满足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它与诺诚合同相对的合同,目前在我国,实践合同的范围则在逐渐减少。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实践
定金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都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以合同的成立除意思表示一致以外,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