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
债务连带责任是相对按份责任而言的,就是说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对债务的部分或全部承担责任,在相关债务人对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后,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就无所谓对债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承担规定如下: 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故意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致使合同无效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 4、
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此时债权人是否存在过错是认定担保人责任的关键。如果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可以通过订立违约金条款的形式,来进行约定。具体来说,保密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保密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当然可以通过制定违约条款的方式,来事先规定一方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时候,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合同无效责任,处理的规定如下: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包括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
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 1、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6、违约责任的承担义务等。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金。除现金外,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担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总投标价格的2%,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过30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
主合同作为决定补充协议产生的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1、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也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主债务,这时候视作主合同已经完成。就算主合同事后被确认为无效,补充协议也因为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