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一、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 二、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 三、犯罪的目的不同。 四、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 五、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
第一, 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第二, 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但受贿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扩大到“其他国家职工、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检察实践中,贪污
展开全部一、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相同点:1.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2.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的财产。3.主观上都是明知的,都是为了个人私利。不同点:1.犯罪目的不同。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虽然都是侵犯公共财产,但侵犯程度不一样,带来的社会危害就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非法对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第二,两者主观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对共有财产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