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离婚不需要赔偿青春损失费。一般而言,青春损失费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主观上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实际上,在婚姻期间双方都有青春损失,况且双方结婚离婚都是其自愿自由的行为。但
双方协议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赔偿。离婚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只有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此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院是可以支持请求的。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
如果因为男方有过错,就可以请求赔偿,没有,就不可以。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
青春损失费纠纷只能协商解决,不能起诉解决,因为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在我国法律当中,从来没有要求男女双方在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哪一方需要给对方支付必要的青春损失费。但如果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离婚是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并且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更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畴。但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女方离婚不需要赔偿男方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并不支持青春损失赔偿这种请求,理由如下: 1、我国法律没有春损失赔偿没有相关规定,青春费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要求青春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结婚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真的有青春损失,双
离婚不需要赔偿青春损失费。但因一方过错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离婚时约定的青春损失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禁止。而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承担青春损失费
离婚不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就算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但是夫妻双方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大过错包括:与他人同居、重婚、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