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若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一审法院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二审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律师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当然,二审法院有时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由合议庭的一个成员组织谈话,再决定是否需要正式开庭。
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是指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重审适用简易程序。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以一审是简易程序的,重审可用简易程序。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如果是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目前暂无发回重审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因为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
发回重审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根据法律规定,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或一个半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