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患有职业病的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治疗工伤产生并发症或后遗症,属于工伤治疗。但是,是否属于工伤导致的,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鉴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引起的并发症依然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
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工伤并发症鉴定的定义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另一种
1.属于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写明造成工伤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信息,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关于发放的标准,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
企业并购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安置职工: 继续聘用原企业的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经济性的裁员,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就是鼓励没有聘用的人员,创业性就业,如果本人想要从事其他工作,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