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的,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由保险公司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和商业险进行赔偿。驾驶员驾驶车辆是职务行为的,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可以由驾驶员的用人单位或者雇佣者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死亡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
雇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雇主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司机怎么处理要视情况而定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具体的还是根据案情的情节来决定。
雇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雇主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除了这些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
公交急刹车导致乘客的摔倒承担责任。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公交车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
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一般是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乘客跳车死亡的,司机一般不需要负责。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在公交车上出事故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公交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牵涉三方主体,分别是肇事车辆车主、司机以及购买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如果车辆没有购买车辆保险的,只牵涉肇事车辆车主和司机;如果肇事车辆是已经购买保险的车辆,那么责任还牵涉到保险公司。具体赔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公交车上受伤司机是否有责任要看实际情况。依据规定,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必须发生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后果;旅客的人身伤亡并非是旅客故意、重大原因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