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要求恶意串通的行为人进行了串通的行为并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2、主观上要求恶意串通的双方都具有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且明知恶意串通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利益损失而故意为之。
犯罪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是指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对象是指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反映了行为人在什么样的心理状态下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什么具体要求; 4、客观要素是指犯罪行为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般为: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
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罪的情形有: 1、投标人同属一个母公司或所属几个子公司; 2、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的; 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等名义分别转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 4、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 5、招标人组
串通投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 1、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要求恶意串通行为人进行了串通的行为并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2、主观上要求恶意串通的双方都具有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且明知恶意串通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利益损失而故意为之。
有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或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上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犯罪构成有: 1、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存在通谋。恶意串通以当事人之间存在通谋为必要。所谓通谋,是指双方当事人皆明了彼此的意图,而非仅一方当事人为非真意表示,另一方当事人对此并不知情。双方当事人对于彼此意图的了解原则上应积极知晓,但鉴于实践中受
1、构成串通投标罪既遂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