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只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司愿意就可以和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理论上学生未毕业应该签实习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针对社会劳动力签的,需要上社保,但是在校学生是无法缴纳社保的。
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
在校大学生签了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在校生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只能依法去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大学在校生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签署劳动合同的,但是要在学生毕业之后,户口从学校集体户中转出,才能符合办理我国城镇职工社保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以为其缴纳社保。高校集体户口并不符合办理我国城镇职工社保的条件,所以即
1.在校大学生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属未成立合同,单方签字对方未认可的,该合同无效,需要重签。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该合同法律将予以支持,则不需要重签。
在校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成立条件,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则该劳动合同有效。实践中,很多人认为在校生作为学生以及劳动者具备双重身份,在校生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在在校大学生因工作遭受伤害时
全日制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有效,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合同中的主体资格,可以签劳务合同,但不能签劳动合同。如果大学生或者研究生等毕业的,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不可以的。在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劳动合同实习生不能签,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谓“实习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正式录用前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双向考察。这时,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且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
在校的大学生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