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机关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等机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如下: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 3、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情形有: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