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房屋拆迁过渡期限的效力: 1、在过渡期限内,对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自行安排住处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进行安置。 2、过渡期限届满,拆迁人应当按照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条款提供安置房屋
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是: 1、如果是住宅房屋,逾期不足6个月时,按月增加0.5倍补助费;逾期时间在6个月至1年的,按月增加1倍补助费用;超过1年的,按月增加2倍补助费; 2、如果是生产、经营用房,则按拆迁协议或评估机构的标准照发;如逾期超过
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
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服所适用的上诉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先提起行政复议的,该上诉期限为十五日。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是: (1)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家户的人口数,按照每人每月支付过渡安置费; (2)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支付过渡安置费。
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应支付超期过渡费,其计算方式为: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
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一般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户每月进行支付。过渡费是指在房屋拆迁中,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的开发商应向其支付的补偿费,发放时间是旧房拆迁至搬至新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