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1)清算前提的不同; (2)清算根本目的的不同; (3)适用法律的不同; (4)除债权人之外清算申请主体的不同; (5)清算组织的不同; (6)对企业财产执行与保全措施的不同。 (一)外部原因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
注册破产清算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且符合法定人数要求;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公司住所; 5、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企业破产后其债务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偿还: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金; 4、欠缴的保险费及税费; 5、普通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还款顺序如下: 1、签订房屋产权交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和预售商品房购房人按照登记顺序申请抵押物或特定物;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者购房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四)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五)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六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权限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以公司合法享有的债权、债务、财产等为限,行使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职责。
公司清算的公告期限如下: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的债权; 3、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
公司清算要计算的费用具体包括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债务。其中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审计费、公告费、差旅费、公证费、办公费、诉讼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 1、公司破产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制定清算方案; 3、清偿需要按顺序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
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